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HNPR-2011-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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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社发[2011]36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及相关省级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2011年版《药品目录》的调整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深化药品改革的重要举措的重要一步。医疗卫生体系对于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实现人人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药品目录》。
2.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持续的基础上,2011年版《药品目录》根据临床医学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情况。由于需求变化,适当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水平。本版《药品目录》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和标准。
3. 《药品目录》分为西药、中成药三部分药物及中药制剂。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采用准入办法,规定允许资金支付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间分为A类和B类。对于A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支付,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省确定的支付比例执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时,不区分甲类、乙类,按规定足额缴纳;中药制剂采用排除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药品费用;民族药属于药品监督管理局乙类。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药物和抗结核药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疟疾药品、抗血吸虫病药品,参保人使用且符合公共卫生缴费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保险基金将未支付;不符合公共卫生缴费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4.各协调地区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单独制定《药品目录》,不得擅自调整自费比例、限制使用范围,并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和《处方》。 《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品通用名称等规定,规范处方使用。广泛使用西药通用名和中成药正式名称;被保险人必须药品不得按药品通用名付费,不得按商品名付费。仅限于不能以药品数据库未更新为由拒绝参保人赔付。各地要参照卫生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指导原则,加强对临床用药合理性的监督检查,监测用药情况。对《药品目录》中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各地要制定相应的审核和支付办法,严格药品费用支付管理,将定点医疗机构、签约零售药店执行和使用《药品目录》纳入药品费用支付范围。扩大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服务考核范围,加大监管力度n、检查、奖惩力度。
5.各地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零售药店使用《药品目录》的指导和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优先合理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三级医院《药品目录》药品调配率要达到90%以上,二级医院《药品目录》药品调配率要达到85%以上。以上,也是协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师开具西药处方,必须遵守西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则。开中成药必须遵循中医辨证论治的原则和理据。各最低类别下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对于不合理用药,我们重复对于药品、药物滥用行为,如西医诊断开中成药、中医诊断开西药等,要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纳入指定协议管理。应采取措施
6.对协调地区所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协调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咨询并征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后,制定清单。制定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经费和支付方式,报省级部门批准备案。实施。省级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准备清单和支付方式由省级部门制定。
7.所有本地化应加强对《药品目录》使用情况的监测分析。通过统一药品编码,完善分析指标,逐步建立药品使用情况监测分析体系。要充分利用药品使用基础数据,分析各类药品用量和参保人员基金支出情况,加强对大剂量、高费用药品的重点监控。省部门将加强《药品目录》动态管理,根据监测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调整自缴比例、限制缴费范围或对《药品目录》中滥用、未使用的品种进行论证转让。目录”,并在国家规定的配额内调拨。范围内,对临床急需的药物进行替代。
8.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分类缴费管理办法安斯药物。目录外临床急救和治疗特殊疾病所需的药品,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统一报省级部门批准后,即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未列入《药品目录》但由目录中西药品种组成的复方药品,其价格不高于其组成药品价格之和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每季度正月初十向省主管部门报告。医保部门的申报经组织专家审核符合政策要求的,由省级部门统一出具,并按照乙类药品规定缴纳。
9。鉴于我省实际使用2005年版《药品目录》,为了保持政策连续性,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明确规定之前,所有注射剂形式的药品在《药品目录》暂纳入含有非溶剂药物且溶剂体积小于或等于100ml的静脉输液剂型。例如,阿奇霉素注射液包括体积小于或等于100ml的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阿奇霉素氯化钠注射液等药输液剂型。 100ml以上大剂量输液,按照复方药品政策执行。
十2.做好药品目录管理、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的衔接。本版《药品目录》中的放射性同位素药品将由人事部管理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的社会保障,按照药品政策执行,直至具体办法出台。对于《药品目录》内的影像诊断药品,要结合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加强审评和缴费。对实行全额、按病种、按限额等结算方式的地区,要从保障参保人员获得必需药品的角度,探索完善相应的考核管理措施,确保成本可控。 、强化管理,建立风险共担。在提供保障机制的同时,也保障了参保人的基本权益。
11.本《药品目录》于
12.本《药品目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协调地区要加强对《药品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主题标题:社保药品目录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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